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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实名上网管理办法

作者:xinxizhongxing 时间:2018-12-28 17:27:52 点击:2949

为了配合国家相关文件精神,落实省教育厅、公安厅关于网络实名制要求,杜绝不良信息在我院网上的传播,特制定此办法:

一. 总 则

1 .此办法适用于所有通过局域网等方式接入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校园网,使用 Internet 的人员。

2 .所有使用校园网络人员必须在信息技术教育中心备案,相应使用的网络资源,包括 IP 地址、域名、网络用户 ID 必须实名登记。

3 .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校园网OA系统、VOD系统等只提供内部人员交流,对外没有访问权限,确因工作需要访问内部系统,要求注册用户持有效证件,填写登记表后方可使用。

二、管 理 机 构

学院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全校网络实名制的领导决策工作,网络实名管理的技术与实施工作由信息技术教育中心负责。

三、实 名 管 理

1 .入网实名:入网登记时须持有效证件(工作证或学生证),填写入网登记表,由信息技术教育中心分配相应认证用户,并开通后方可上网。

2 .信息实名:所有通过校园网发布的网站、视频、短信服务等各项网络业务,必须到信息技术教育中心实名登记。

3 .帐户管理:入网用户须妥善管理所分配的认证帐户及密码,由于帐户管理不善所引起的费用及信息安全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。

4 .院内教工在因各种原因离开学院时,需到信息技术教育中心销户。

5 .院内学生网络用户帐户有效期原则上为学生在校期间,学生毕业后帐户自动撤销。

6 .异动学生处理,对于非正常离校学生,教务处应在处理后及时通知信息技术教育中心,以核销相应帐户。

7 .异动教工处理,对于非正常离校教工,人事处应在处理后及时通知信息技术教育中心,以核销相应帐户。

四、技 术 实 现

1 .网络用户实名信息由用户 ID 、口令、注册信息等内容组成,注册信息包含用户的合法证件及实名。

2 .信息技术教育中心使用认证计费系统,实现所有上网用户的实名管理,并保留相应用户访问记录半年,以供查询。

3 .信息技术教育中心通过防火墙控制用户网上信息的发布。

4 .信息技术教育中心通过在每个网络出口安装一台认证计费服务器,并另外安装数据库服务器实现对所有通过校园网使用 Internet 用户的实名认证记录。

5 .公共机房及公共办公用户上网不再使用公用帐户。

6 .对于每年的新生,信息技术教育中心根据教务处所提供学生名单,在认证计费系统中建立相应帐户,在新生报到期间开通相应网络使用。

五、处 罚 条 例

处罚办法:

( 1 )违反本办法规定,对网络运行管理造成危害的,由学校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,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,情节严重的没收设备。

( 2 )违反本办法规定,对盗用 IP 地址、用户帐号和私自联网造成经济损失的,以及对网络及信息系统造成严重危害等行为,除给予警告或者停机整顿外,还要处以 5000 元以下罚款,或处以被盗 IP 地址所发生费用五倍的赔偿费。

( 3 )违反本办法规定,给国家、集体或者他人财产与信誉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。

 ( 4 )违反本办法,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、颠覆国家政权、破坏国家统一的,开除公职、学籍,移交公安机关处理。

六、其 它

本办法规定由信息技术教育中心负责监督执行并解释。